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经中共龙陵县水务局党组研究,成立龙陵县水务局公开招聘后勤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正辉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兴碧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
监察组组长
李富华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高明忠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春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季叶县水务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赵云孝龙陵县勐糯片区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县水务局局属各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组织人事股,由李富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马季叶、郭瑞青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龙陵县水务局后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2.工作岗位要求:开展勐糯片区重点水源管理中心所属渠道、水库等水利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应聘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水利专业知识,能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责任心强,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水利相关专业优先录用。(主要工作地点为勐糯镇、平达乡)
3.学历要求: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相关水利专业者优先。
4.户籍及年龄要求:龙陵籍(以户口簿为准),20—40周岁;
5.基本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善于学习,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热爱水利工作;面对突发情况能及时到岗到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1月22日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龙陵水利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1月31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水务局三楼组织人事股(龙陵县龙山镇兴农路与汇源路交叉口),咨询电话:0875-6121342,马老师:13658751953。
3.报名方式: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龙陵县水务局后勤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格在龙陵县水务局三楼人事股领取或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龙陵水利公众号自行下载),相关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个人银行征信记录原件一份。请携带以上资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资料不齐全者不安排参加招聘程序。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统一参加招聘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陵水利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政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对象需到辖区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犯罪记录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将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陵县水务局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陵县水务局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由龙陵县水务局组织实施,龙陵县纪委龙陵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检查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对违反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并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工资待遇
相关人员一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试用期满后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