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陵城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法律顾问,其中德州市3名,济南市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从业五年以上;
(四)熟悉行政诉讼法、民法、经济法、企业法律制度、政府征收等方面法律法规(熟悉行政诉讼法、政府征收法律法规者优先)。
(五)熟悉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工作范围
(一)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论证意见;
(二)为区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
(三)为区政府领导履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四)参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重要合同的协商、起草、审核、修改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六)参与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解或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
(七)参与区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八)处理区政府交办的专题咨询调研、社会风险评估等法律事务;
(九)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采取现场服务与远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服务,主要是通过参加区政府涉法事务的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商务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区政府的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是指法律顾问对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四、法律顾问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在聘任期间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区政府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
(四)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区政府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五、聘用年限
聘用时间为1年,通过签订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六、报名时间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提交资料: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备原件);2.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备原件);3.填写《陵城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
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将在陵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陵城区法制办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组建协调、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0534-8327023
邮箱:13275348486@163.com
地址:德州市陵城区中兴路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