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我区“一窗受理”改革工作任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州市陵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从事前台业务办理、指引导办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进入2018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范围的落选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陵城区常驻户口或父母、配偶为陵城区户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二)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三)普通话标准,形象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强,能够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陵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政务中心四楼8402房间),联系电话:8327881;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包括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须在2018年8月10日之前落户),配偶为陵城区户籍的,还须提供结婚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选聘方式
根据2018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由人社局和政务中心组成考察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政务中心签订两年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为3180元/月(基本工资+五险一金)。
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