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资源优势,提升相城区党政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自2017年起,启动实施“苏州市相城区区域重点发展项目综合选拔专业人才”工作,目前已成功吸纳2批专业人才。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启动第三批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本次面向海内外综合选拔专业人才45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获得国(境)外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最高学位为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学位的除外),或具有2年及以上国(境)外工作经历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才。
3.本科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根据岗位具体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苏州大市及长三角地区户籍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人数及要求
共面向7个项目组引进45名人才,具体为:产业招商组8人、经济发展组7人、金融投资组5人、城建规划组8人、科技人才组7人、行政服务组4人、文旅卫教组6人。
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相城区区域重点发展项目综合选拔专业人才需求简介》(附件1)。
三、引进程序
1.简历投递:详细填写《2019年相城区区域重点发展项目综合选拔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并确保在现场原件审核时提供认证原件;④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⑤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无工作经历者不需提供);⑦其他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递交报名资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①-④项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
请确保上传附件压缩包小于10M,切勿上传超大附件及云附件。
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11月19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简历投递邮箱:xc.recruiting@vip.163.com;简历投递后3天内如未收到邮件回复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12-85182288。
2.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基本资质及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PXT测评、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人岗相适度评价环节。
资格审核时间:即日起至11月26日。
3.PXT测评、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人岗相适度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进行线上PXT测试及电话外语口语能力测试(11月30日前);由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人选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12月5日)。按PXT测试评分、外语口语能力得分、人岗相适度评分综合择优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11日前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4.现场原件审核:拟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邀请函。
现场审核时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现场审核地点: 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
5.面试洽谈:举办相城区区域重点发展项目综合选拔专业人才洽谈会,并于当天进行现场外语笔试、面试。具体安排以邀请函为准。
6.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笔试及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如同一岗位代码代表多个岗位的,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情况在项目组招聘单位中依次进行选岗(12月28日前)。
7.薪酬谈判、体检及资格审验:组织薪酬谈判、体检及资格审验,2019年1月18日前向通过人员发放正式录用通知。
8.录用:录用人员于2019年2月18日到岗,入职后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3年。
四、人员待遇
1.薪资待遇
年薪25万元起,具体岗位年薪一岗一议。年薪的60%为正常工资,按月发放;40%为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生活保障待遇
纳入《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相委办〔2018〕71号)文件中明确的E1类人才库,享受相关待遇:
(1)尚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自用住宅的,可按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最多连续提供3年;购买自用住宅后,给予20-50万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总金额应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补贴额度一岗一议。
(2)按文件政策规定享受贡献奖励、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落户等相关待遇。
3.其他待遇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参与申报阳澄湖人才计划各子计划的评审,获评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的可获得最高80万元安家补贴,获评阳澄湖紧缺专技人才的可享受6-12万元薪酬补贴。
五、人员管理
1.引进的专业人才与相城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由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全程负责引进人才的录用办理、薪资和各类补贴发放、政策申报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2.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相城区委、区政府要求,统一派遣专业人才至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与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外包合同,并负责人才的日常考核工作。
3.若引进的专业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及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
4.对于服务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专业人才,综合考核优秀或提拔至副科级及以上岗位的,经本人申请,可正式纳入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余考核合格人员可续签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