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昆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面向部分高校选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45名左右。(事业单位18人,国有企业2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同时本科阶段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需求表(名校直招)》、《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国有企业)》(附件1、附件2)。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户籍不限;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14:00—16:30,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霍英东体育中心二楼;
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00—16:3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9:00—11:3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
(2)现场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校级以上奖励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报名需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携带信息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4)2份,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选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初审并签字(盖章)。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4)电子版,连同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报考事业单位的邮箱是:ksjqrc@163.com;报考国企的请发送至附件2中各选聘单位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所学专业+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市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岗位报名信息,并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不低于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市属国有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笔试等形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昆山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昆山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递补。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资格。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与昆山市紧缺专业人才储备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专业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度输送到市、区镇相关单位工作、学习和锻炼。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锻炼期一年,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3、引进的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工资待遇参照昆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第一年,硕士年薪不低于15.5万元,博士年薪不低于16.5万元,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经考核合格享受生活补贴(硕士1万元、博士1.5万元),并根据住房实际情况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每月)。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优先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用人单位出现中层岗位空缺时,优先推荐提拔;五年内连续两年或者累计三年考核优秀的,优先纳入昆山市青年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
国有企业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薪酬标准执行。在录用单位工作期间,可根据相关人才政策申请享受相应待遇。
八、本简章由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57386126(事业单位)。
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
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