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坑镇青少年活动中心是东坑镇人民政府举办的校外教育机构,隶属于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舞蹈专职教师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详见表格内容)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
舞蹈教师 |
1 |
本科学士以上 |
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方向等教育专业 |
担任青少年舞蹈教学和活动组织工作,基本功扎实,专业素养好,有团队协作精神,舞蹈教学和作品创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能力,30岁以下,女,同等条件下,曾辅导学生参加省市镇各级舞蹈比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
年薪10.6万元-16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二)报名资料及方法
在2024年12月31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把《东坑镇青少年活动中心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近期生活彩照、获奖证书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等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1056207310@qq.com
(咨询电话:0769-83886003、83886028联系人:卢老师)
扫描二维码可下载电子版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
通过对报考者的报名材料综合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入围面试考核的人员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未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不另作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手机短信或电话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
(四)面试:
1.面试的形式:试讲+特长展示+现场创作。
2.考核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到达指定考室报到(逾时视为放弃),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全程须服从安排,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考核流程:现场3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8分钟教学试讲,评委提出问题,考生进行答辩(从评委开始提问到考生回答完毕,时长为5分钟);3分钟特长展示;10分钟现场创作。
4.面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核算。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特长展示成绩×20%+现场创作成绩×30%。面试考核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后,在东坑智教育或东坑镇青少年活动中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可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正式定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录用
因拟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不申请),须经镇教育管理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考生。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体检以及其他环节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理解公告精神,因理解错误造成报名资格不符的,因此导致成绩无效和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等责任自负。对报名资格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