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是市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管理辅助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职称、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语言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gjjzhk@dg.gov.cn邮箱。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PDF扫描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3.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31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3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gjjzhk@dg.gov.cn邮箱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时间和地点给应聘人员的个人电子邮箱。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9:30-11:30
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楼会议室(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7楼)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携带身份证或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69-23309905;联系人:叶小姐
附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