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团委所属事业单位新疆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团校是全区唯一一个共青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基地。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办学指导思想,充分依托共青团强大的组织网络优势,面向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及青年骨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并以显著的政治优势、严明的组织纪律、优良的校风学风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新疆团校为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4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11月16日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招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名额等详见附件1。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12号自治区团委组织部203室
4.报名联系人:黄霞、董帅联系电话:0991-2826915
5.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团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自治区团委组织部。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团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自治区团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考试
新疆团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笔试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青少年工作的理论和基础知识占60%。
(4)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6)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新疆团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题目为共青团(少先队)相关理论及业务工作;工作人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7人,由自治区团委抽调相关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截止面试前一天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者,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公布后,由新疆团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
九、体检
新疆团校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自治区团委按照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1.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本人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团校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团委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1—2825724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