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建于1984年,是隶属于新疆师范大学的国办15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学校现有五个校区,分别是位于新市区银川路的校本部、沙依巴克区新医路的南校区、新市区喀什东路的北校区、昆仑校区幼儿园、温泉校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园总占地面积48204平方米,昆仑校区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880平方米,温泉校区幼儿园建筑面积约5748.88平方米;现有教学班级109个,在校学生5375人,教师470人。
附属中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思想,始终不渝地追求“实验性、示范性、有特色、高质量”的办学目标;秉承“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校训,形成了“勤业、敬业、追求卓越”的校风。2003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首批“示范性高级中学”,2006年获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自治区德育示范校称号,2008年被确定为自治区课改样本校,2011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项目学校,2012年,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学校,2014年被评为自治区“德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理事单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阿巴斯•买买提纪检委副书记
谈爱民 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水平,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七)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
1.2019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候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七、考核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教学(试讲)、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八、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的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认真阅读《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26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本部4号楼205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107号);联系人:郭老师,0991-4332030。
2.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内须注明“如被录取则同意办理辞职手续”);
在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公告要求对报考者携带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交材料原件,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将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集中领取考核准考证。
(三)考核
考核采用教学(试讲)、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科研业绩及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提前三天公布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考核、考察、体检、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人:侯老师 程老师 电话:0991-4112131、4112133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第四批)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第四批)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