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拟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25名。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二)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任教资格,“211”大学和美术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底前 取得相应的教师任教资格。
(三)应聘者除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外,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应届国家免费师范生;
2.“211” 院校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合作办学的院系除外);
3.全日制本科院校第一、二批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美术非师范类为一本院校,下同),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全日制本科院校第一、二批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每学年均获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至少获得过1次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5.全日制本科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0%;第二批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30%;
6.应届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教育教学类(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或非师范专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亦可报考,所学专业须符合学科专业目录要求),研究生阶段专业综合排名在前50%。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12月1日 ,招聘学校在浙师大招聘会现场设展位接受毕业生报名,12月3日-7日,毕业生到相关招聘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排名证明需提供具体年级排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两份、一 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
2.报名结束后,由金东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部分优秀毕业生参加测试。 各招聘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3方可进入测试,测试要求详见《金华市金东区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面试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相应核减(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数。
3. 进入测试环节的相关情况在金东区政府网公布,测试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监督下进行,未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测试结束, 按1∶1的比 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照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教师法》、《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执行。
5.本次招聘按规定程序进行,入围测试人员、拟聘用人员等通过金东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考生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由应聘者本人负责。由于各高校优秀毕业生评比的时间各不相同,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考生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2019年6月底前递交相关文件、证书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
7.2019年7月31日前,应聘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等到金东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境外优秀毕业生,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 位认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按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被正式聘用后,至少在金东区服务满六年才能提出调动申请 。
2.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金 华 市 金 东 区 教 育 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