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磐安县教育局2018年度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型技能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浙江省磐安县职教中心计划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型技能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与名额
中职汽修实训指导师1人,中职学前茶艺实训指导师1人,中职智能制造实训指导师1人。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年龄在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限内;
3.具有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合格学历,具有本专业技师(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水平,所学专业、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5.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如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录用: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胜任班主任工作,教学能力强;具有六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知名度,得到学校认可。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传真)报名、到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
联系人:孙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579-84881686,15858915770,13758902361,邮箱:691601861@qq.com。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2018年磐安县教育局引进紧缺型技能人才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应聘人员可根据各专业(岗位)的不同条件,选择应提供的材料。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或组织测试时应将原件送教育局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教育局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的,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数的,可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等方式,也可以通过考察、体检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一般选择一种及以上考试方式。
(三)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的每个环节引才工作均邀请县组织(招才)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布有关环节的工作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经过招聘引进各环节后,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拟聘用对象报县组织(招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我县人才引进政策落实虚拟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五)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教育局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解释。
(六)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布网站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磐安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