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23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始建于1959年,位于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461号,是自治区唯一一家政务接待礼宾车队,承担中央领导、外国政要、副省级以上领导来疆调研及自治区各种大型会议车辆保障任务。自有奥迪轿车、丰田赛纳商务车、丰田酷路泽越野车、丰田考斯特大型客车;拥有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技术精湛、服务优质的接待队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详见附表一)。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www.xjsgj.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指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 1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 11月1日后出生。
(七)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必须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九)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 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3. 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 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 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公告、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按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5日18:00。
(6)缴费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5日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保存好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信息。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 2018年12月7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职位咨询电话:0991—5107993(咨询时间:11:00-13:00,16:00-18:00);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1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2)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试卷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满分100分,管理岗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工勤岗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5)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且经资格审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1.笔试结束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在笔试后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若有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方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如应聘者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社厅网站、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实际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结束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管理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60%)×50%。
2.工勤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60%)×60%。
总成绩核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1.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资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咨询联系电话:0991-5107993。
纪检监察电话:0991-5107917。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电话:0991-2398419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