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增强我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能力,现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农业农村办公厅农办科【2018】15号及湖南省推广总站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局研究决定,特招二名农技人员,其中蔬菜专业1人,果树专业1人。
一、 特聘对象:
1、 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3、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4、农业系统退休干部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能力强;
2、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在本人所在的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服务任务
1、帮助农户及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本地干部,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及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实用技术,对农户及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村级和镇级盖章的推荐信(公司或合作社技术人员由本单位推荐即可)、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区农业局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到12月19日
联系电话:0745-2240085。
2.技能考核。
(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根据个人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签订服务合同。考核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区农业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同时对特聘农技员实行淘汰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服务费(购买服务)发放,不再涉及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