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兰溪经济开发区和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消防队员(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兰溪经济开发区劳动合同制消防队员:驾驶员2名、消防队员7名,共9名。
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消控员1名,消(安)防保安2名,消防护工3名,共计6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年龄和户籍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
4.兰溪市户籍,男性,文化程度高中(含职高)以上。
5. 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消控员需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消(安)防保安具有保安员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报名表一份,一寸免冠照片四张;④学历证原件、复印件;⑤退伍军人需携带士兵退伍证和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公安、消防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或证明;⑥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携带B证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兰溪经济开发区和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考试同时进行,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如报名不足,可适当放宽条件再次报名。
2.笔试。内容写作,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
3.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低于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前2天,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公安、军队工作(服役)满2 年的加2分;有消防工作经历满2 年的加2分。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体检标准GBZ221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7.聘用。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半年内聘用人员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人员编入递补人才库,半年内按综合成绩可直接选聘到同类同性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岗位。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参照《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地点
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22楼。
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兰溪市清河路1386号。
未尽事宜,分别由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兰溪经济开发区:88929218。
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89018325。
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