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建设,充实工会工作力量,根据工会改革要求和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鄂工发[2017]34号) 《十堰市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市工发[2018]40号)文件精神,张湾区总工会决定成立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会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工会协理员共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文明礼貌。
2.热爱工会工作,勤奋好学,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行政管理、劳动关系学、计算机、中文应用、财会、法律专业,具备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且愿意接受偏远乡镇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6.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8日8:30-17:30(双休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张湾区总工会(车城西路255号十堰工业新区办公楼2楼),联系人:魏强 电话0719-8106221。
3.报名者需填写《张湾区总工会公开选聘工会协理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区总工会留存。
4.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因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事项
1.笔试:笔试由张湾区总工会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工会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将在张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张湾职工之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竞职演讲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张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张湾职工之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张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张湾职工之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后提交张湾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张湾职工之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照《十堰市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者,退回不予聘用。
六、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考相关事宜,邀请区第二纪工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十堰市张湾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