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厂安监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2、年龄在21周岁以上(1997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专(化工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本科(不限专业)及以上学历;
4、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或具有注册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优先录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招聘驻厂安监员员4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二)报名地点:
金岭回族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一楼东首)。
(三)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驻厂安监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驻厂安监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4.与报名表粘贴的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名时,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组织考试。本次招聘按照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笔试采取计算机答题形式,考试结束后立即统计成绩,取笔试成绩前8名进入面试,面试于当天进行,现场宣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体检。考核体检由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淄博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进入面试人员递补。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管理,遵守岗位纪律,努力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续签。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年度累计无故旷工3日或连续请事假15日以上的;
(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四)参加淄博市驻厂安监员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五)因政策原因或上级要求“驻厂安监员”制度不再实施的;
(六)工作期间监管企业出现亡人事故的;
(七)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它情形。
六、待遇
执行淄博市驻厂安监员相应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咨询电话
15169319187
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