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是华东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性质的完全中学,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距离海口市18公里,学校面朝大海,离海滩距离1000米),一期占地面积138亩,学校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开学。
学校将实行小班化教学,力争三年内达到省一级学校的标准,五年内建成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具有鲜明办学特色且拥有一流教育设施和教师队伍的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实验性、示范性的现代学校。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科骨干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15名)(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备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学科岗位相一致。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为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7岁(年龄时间计算为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如年龄在35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为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职称可放宽至一级教师(中级职称)。
(四)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且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五)近三年曾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或具有省级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六)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报名时上传)。
三、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解决编制和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或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
骨干教师在我县办理相关人事或调动手续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县同类人才管理和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入学问题。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我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学科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国家、海南省、澄迈县相关政策、规定等要求办理。其户籍在我县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享有本县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
学科骨干教师(含调入我省工作的配偶),调入我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县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工资待遇在我县公办教师同类标准基础上增加20%(此项政策执行年限为12年,即从2019年9月至2031年9月),另有教学奖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其他津贴。
(四)政府每年安排师均1.5万元的校长基金根据考核用于激励教师和管理团队的教育教学工作。
(五)学校为每位教师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房。
(六)安家费。凡签约8年以上(含8年)的骨干教师,发给安家费,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为: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5万元;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0万元;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如服务期少于8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8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七)教师补贴。前5年发给教师补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教师补贴。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六)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八)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十)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十二)澄迈县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7日9:00-1月9日16:3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陆(网址: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85ee779ba3fd7bcc4ee64b344962234c)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须上传1、《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学科骨干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1);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有效居民身份证;4、毕业证;5、教师资格证;6、普通话等级证书;7、相关资格、获奖、职称等证书。
(1)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学科骨干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1)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登记表”窗格。
(2)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片上传至“证件照”窗格。
(3)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身份证复印件”窗格。
(4)学历证书(毕业证)图片上传至“毕业证复印件”窗格。
(5)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图片上传至“教师资格证”窗格。
(6)普通话等级证书图片上传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窗格。
(7)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图片上传至“其他材料”窗格。
(8)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图片上传至“职业资格复印件”窗格。
(9)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00KB)。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学科骨干教师公告》,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
(2)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岗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如报考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请重新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重新报名,若因身份证号码错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在报名期间考生如需更改报考岗位,可到个人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更改后请点击“保存报名信息”。但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则无法更改报考岗位。
(5)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6)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所有图片上传完成后,请考生到报名系统后台进入报名管理中“上传电子材料”验证图片是否上传成功(图片上传成功则窗格里会显示所上传图片),如果已上传成功,请返回通知中心,查看信息栏,信息栏显示“……已上传成功”,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即算报名成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本次报名不受审查次数限制。考生应实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中心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资格初审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齐缺少的相关材料,如考生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齐缺少的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考生自负。
5、如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政策解答电话:0898—67620580进行招聘政策咨询 ;报名期间电话接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6、请报考人员全程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后果考生自负。
7、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报考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澄迈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8、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如提供的报考材料和信息,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业绩材料评审。
1、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进入通知中心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系统将于2019年1月9日16:30准时关闭。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入围业绩材料评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类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4.面试人选确定:根据业绩材料评审得分高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资格初审时本人签名后所上传的《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委培、定向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相关资格、获奖、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根据业绩材料评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相关打印准考证公告,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五)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高学历者优先;2、高职称者优先;3、业绩材料评审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组决定选择方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体检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八)公示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招聘工作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招聘工作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www.chengmai.gov.cn)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编办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筹备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工作,由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加强对招录程序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八、纪律监督
(一)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