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普洱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报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第2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2019年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各类重点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
2.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从以下25所大学招聘)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2019年1月10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二、招聘岗位
普洱市民族中学紧缺引进教师5人,其中:
高中语文2人(与语文教育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化学1人(与化学教育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生物1 人(与生物教育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心理健康1 人(与心理健康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三、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 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11日(周五)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同析4号楼107教室。
2. 由学校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3. 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试讲。
(二)网络报名
1. 报名邮箱为:smmzbgsh@126.com,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8日。
2. 请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市民族中学的报名邮箱。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 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校收到报名信息后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学校会通知其本人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到指定地点,届时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的复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试讲。(面试的时间地点同现场报名的人员)
(三)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017年、2018年毕业生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先由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2019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和试讲,待正式毕业后,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先由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四)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和试讲为主的方法进行,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统一参加面试和试讲。
(一)面试和试讲内容:由专家考核小组指定。
(二)面试和试讲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试讲时间在15分钟以内。
(三)面试和试讲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同析4号楼107教室。
(四)面试及试讲结束后,由专家考核小组确定候选人,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2019年7月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七、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民族中学 0879—2122734
鲁老师 18987925533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试讲、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 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