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123号)要求,经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2018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5年以前(含2015年)全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简章》,该简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所需材料:大学生村官持《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推荐表》由乡镇党委和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1份和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提交2张小一寸近期正规清晰免冠照片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
1. 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报名参加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录资格承诺书。
2. 大学生村官在本市范围内原则上可以跨县(区)报考。
3. 笔试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8年9月19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地点: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6室)
联系电话:0879—2129579
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均应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普洱市委党校。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 综合考核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18年9月21日以前完成综合考核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党委。
(2)初步审核。乡(镇)党委对《考核信息采集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县(区)委组织部。
(3)复审及评分。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及评分,并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评分表》(附件5)。《考核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材料予以证明的,由考核组予以认定。
(4)结果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分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评价标准》(附件3)评定。考核分=基础分+累计加分-累计扣分。
3.面试
面试对象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完成综合考核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1:2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2)面试地点:普洱市委党校。
(3)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
(4)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2018年10月12日7:30以前。
(5)每个考场面试时间
第一轮面试时间:8:30-10:00
第二轮面试时间:10:00-11:30
(6)每轮考生面试时间
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每位考生构思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共10分钟。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考生发言,阐述观点,每位考生3分钟。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要求达成一致意见或完成讨论任务,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
(7)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由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其中面试成绩由面试和综合考核构成(面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的,依照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调剂
在定向招聘过程中,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岗位条件和本人意愿进行岗位调剂和人员补聘。岗位调剂和人员补聘工作于2018年10月13日(星期六)完成。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于2018年10月15日—16日完成。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2.考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于2018年10月17日—18日完成,主要查阅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政审。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8年10月19日—10月29日(7个工作日)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的排(班)、村(社区)、乡(镇),以及普洱党建网(http://www.pedj.gov.cn)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个人放弃3种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结束后,各县(区)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一)笔试结束后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便后续招聘过程中使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评分标准(略)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