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新造镇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1、档案室管理员2名;
2、农村委派会计1名;
3、征地拆迁工作人员1名;
4、执法队协管员2名;
5、房管所工作人员2名;
6、政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口吃、
无重听;
5、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考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一)档案室管理员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图书档案管理、中国语言文学或新闻传播学专业,中共党员、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照者优先。
(二)农村委派会计
年龄38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两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经验(需出具相关证明)。
(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较强者优先。
(四)执法队协管员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裸视4.8以上、男身高165cm、女身高160cm者优先。
(五)房管所工作人员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建筑类、土木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市政工程类专业,大专学历的需要从事建筑相关行业达3年以上(需出具相关证明)。
(六)政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2、爱国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政务服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掌握粤语和国语,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新造户籍者优先。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1月14日。填妥《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GZPYXZZB@163.com(邮件标题为“xx职位报考”)。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部门通知。
(二)资格审核:
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3、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4、打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5、报考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证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三)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4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执法队协管员和政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入职的,按成绩依次递补招录。
七、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聘用工作组织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造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薪酬待遇按新造镇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者须提前做好本人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报批。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许小姐、彭小姐
电话:84726321、34722805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