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幼儿园聘用制教师。
一、招聘名额
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80名。
二、招聘对象
1、凡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已申报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9年1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明。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幼儿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30日之后出生)。
4、必须已取得教师资格证。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5)已经在2018年暑期非在编中小学及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招聘中已被录取的且在岗任教的教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永新县电视台、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录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月21日至22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城西小学
(3)报名费:根据县发改委批复的文件为准。
2、报名材料
(1)《永新县2019年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报名表》(此表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3) 思想品德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提供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方法:
(1)面试方式:在a、无学生试讲b、乐器c、舞蹈d、讲故事e、美工这5种面试方式中自选两种。
(2)面试具体内容和有关规定:
a、试讲内容为县机关幼儿园大班教材,任选其中一个课时试讲,时间为10分钟(教材书自带)。
b、任选一门乐器时间为5分钟。
c、舞蹈时间为3至5分钟(自带伴奏)
d、自选一个故事时间为5分钟以内。
e、美工时间为40分钟(自带制作工具及材料)
(3)评分:自选的两种面试方式各50分,合计100分,每位考官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3名考官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
(4)宣布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前三位考生完成以后再依次公布成绩),然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5)面试成绩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科目若成绩相同,全部录用。拟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在体检前,因考生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得录取。
六、体检
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资格审查、总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合同由幼儿园与被聘用人实行一年签订一次合同的方式,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时间。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教体局分配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八、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但无编制。公办幼儿园非在编的教师由幼儿园按每人每月2200元工资标准发放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教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1年,1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办理辞职手续,解聘后将不能享受任何待遇。1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聘用期内学校将对其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幼儿园可对教师解聘合同。
3、如本人已考取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含教师),合同自动终止,但须及时告知学校。
九、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其它未尽事宜,将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2、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教体局:0796-7731137
②监督举报电话:0796-772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