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委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招聘共4名(非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较强,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听从指挥,服从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组织纪律、保密观念较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1984年1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能够适应上夜班的需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学生;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6)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月薪为3500元(含聘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合格后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待遇为月薪4000元+年终考核奖(含聘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用工性质和方式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聘用人员与市委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谈、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面谈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现场面谈。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报名者可以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和近期大一寸标准照3张以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和面谈,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解。
报名和面谈时间:2019年1月26日至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及面谈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8号楼2楼4号会议室,面试地点另行安排。联系电话:0759-3180888、0759-3180999。
2、考试资格确定:根据资格初审和现场面谈情况,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办公室将通过电话、短信逐一通知;接到通知的人员,按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将作为参加笔试、面试的凭证。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如在正式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支付其他费用)。
(二)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60%。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职位能力测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笔试成绩必须为合格分数以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入围面试的应聘者,由招聘办公室通过电话、短信逐一通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1:1)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招聘办公室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所在地)了解其政治思想品质作风表现等情况。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表现鉴定材料,无工作单位的要所在地镇、街(居委会)提供表现情况材料和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证明。
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由招聘办公室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市委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分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察和体检。
(四)确定聘用人选
由市委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五)办理聘用手续
在确定聘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由市委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续聘和发放年终考核奖。
七、其他
本次招聘的(非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