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荔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7名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三)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沟通协调能力与执行力;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2019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
2.截止公告日不符合年龄要求,或未取得岗位要求除学历学位证书外相应证书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5日至3月5日(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报名表、本人大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交就业推荐表)、学历认证报告(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退伍军人证(应聘003岗位必须提供)、技术资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应聘002、003、012岗位必须提供)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011岗位必须提供到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
本人无法亲自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交委托报名的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荔城街道办事处主楼206办公室(地址:荔城大道148号,咨询电话:82628286,联系人:刘小姐、蔡小姐)。
(二)资格审查
由荔城街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公布符合参加招用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如发现弄虚做假,一律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三)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报名人员作为后备人才,笔试成绩从面试公布时间开始计算,一年内有效;面试成绩截止2019年8月31日有效。若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且后备人才有符合需求的,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靠前人员补录,也可从笔试成绩排名靠前人员中择优招聘,招聘程序按本公告。
1.笔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至按1∶2比例,仍达不到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笔试。笔试成绩原则上以60分为合格线,003、004、005、006岗位5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按得分的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3.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自费。
4.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计生证明,未能提交者或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者按程序转正。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荔城街道办事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荔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628286、82616979。
(四)监督部门:荔城街监察室,监督电话:82615810。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