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黄山区新丰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黄山区新丰乡人民政府计生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乡村计生工作经历的(需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可以延长至40周岁(197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社保证明或单位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填写《黄山区新丰乡政府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到黄山区新丰乡政府一楼为民服务大厅报名,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0559-8567087。
2、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时间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如不足3人,则取消招聘;如3人以上(含3人)20人以下(含20人),则直接面试;超过20人(不含20人)则先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再依据笔试成绩高低取前10名进入面试(如第10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总分100分,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直接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如成绩相同则采取笔试加试确定),有笔试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到低,如再相同则笔试加试确定),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考察主要征询纪检、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意见建议,查询近5年内有无违法乱纪等行为。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直接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有笔试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考试及体检、考察工作由新丰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7、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8、未尽事宜,按区人社局黄人社[2018]49号规定执行。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新丰乡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黄山区新丰乡政府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未发布)
黄山区新丰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