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文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东川区区委区政府批准,2019年东川区直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引进22名,现将人才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川区简介
东川隶属云南省昆明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和昆明市最北端,距离昆明80分钟车程(全程高速),东与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相邻,南与昆明市寻甸县相接,西与昆明市禄劝县相靠,北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相连,并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和会东 2 县隔金沙江相望。东川区国土总面积 1865.8 平方公里,辖 6 镇1 街道1 乡,总人口 32 万人。
二、引进对象
1.2017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2.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引进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3年3月15日-2001年3月14日之间);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计划及岗位
东川区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计2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兴玉路3号),联系人:罗老师 龚老师,联系电话:0871-62138551。
2.由东川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及用人单位共同组成工作组到省内外理工类、师范类、综合类、医药类等院校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或其他高校举办的招聘会现场引进人才。考生可到展位进行报名。
3.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毕业生可将所需材料扫描后发到东川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邮箱进行报名,邮箱:dcqrsjrczx@163.com。在面试前两天内携带原件到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进行审核。
4.报名时间: 2019年 3月15日-4月12日(周末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如实填写《东川区直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
2.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专业考试成绩表、《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硕士研究生及2017年-2018年毕业的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硕士研究生不需提供)、专业考试成绩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每个引进岗位拟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引进岗位。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资格合格者可参加面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引进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试题由省、市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命制,试题包含公共题和专业题两部分;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面试成绩并列,专业题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
面试时间: 2019年4月下旬。
面试地点:昆明市东川区。
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考试。
七、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依据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2.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查考生档案及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3.考察合格者,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通知拟引进人员签订《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请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并做出相关情况说明。
3.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由引进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引进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符合引进条件的,予以正式聘用;不符合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4. 正式聘用后,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调动或借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在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引进人员本人的。
(二)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材料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现象,取消引进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
(三)引进人员统一使用东川区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