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3个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承担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与环境地质勘查、地质工程设计与施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价、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岩矿测试分析、地形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地质科学研究、地质技术咨询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地质类专业2019年应届(含择业期)毕业生,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地质事业,能够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含择业期)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包括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要求。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www.sddkj.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济南美得乐大酒店1501房间(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74号)。
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历成绩单等;③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同时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入面试范围。报名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安排考场。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www.sddkj.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www.sddkj.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明华,联系电话:0531-86403460。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