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公办高中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我局定于2019年4月初在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25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两类共计2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本科生15名(详见附件1、2)。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已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硕士研究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在本科或研究生任意一学段中具有师范类全日制学习经历(心理学考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硕士研究生报考前还应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
本科生:取得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取得(获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取得(获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签约。
(三)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并对符合条件考生发放准考证书。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报考者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非师范类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县外在职在编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高级职称等原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考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现场审查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还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二)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 笔试、试讲、综合能力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百分制的60分,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对象,也没有递补资格。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1.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时间:2019年4月3日(星期六)9:00-11:00时。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3)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九门学科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100%);其余学科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占30%)。
(4)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4月3日16:30时前在招聘现场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并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计算),公布进入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2.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
(1)时间:2019年4月4日8:00开始。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3)内容:
A试讲: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传授能力,以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B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提问方式进行。
(4)有关考试时间说明: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结束后立刻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约5分钟。
(5)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签约对象:2019年4月4日下午14:30,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签约对象。
根据各学科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若试讲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4月4日下午15:00,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请应届毕业生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到现场应聘)。
如出现签约对象弃权,则现场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递补仍然出现岗位空缺或某所学校出现岗位空缺的,则报考其他学校同一学科岗位的考生也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按违约处理。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若签约对象违约,需缴交违约金10000元方可解除协议、退回就业协议书。
(五)被聘用为我县教师的,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县内调动,五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六)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硕士研究生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谢老师、梁老师):0752-6624110,0752-6297805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教育局。
1.博罗县公开招聘高层次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需求表.doc
博罗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