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拟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1:机关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1名;
岗位2: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岗位4名(A1驾驶员、C1驾驶员各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确定拟招聘人员。
三、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参加报名者须提供:
(1)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5)岗位1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2需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管所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报名人员资料信息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符合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比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低于3:1的核减招聘名额。
(三)考试
岗位1: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集中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岗位2: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路考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50%,路考占50%。面试主要从交通法规和车辆保养维护等方面的知识、工作态度、特殊情况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路考主要测试车辆驾驶技术。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体检
根据考试得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职数1:1确定体检对象,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导致的空缺职位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 考察
体检合格的,安排考察。主要是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社会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导致的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执行。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 3月 27日8:30至2019年 4月2日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岗位1: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5305)
联系人:许超慧 电话:2289856
岗位2: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一楼区机关公车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杨骞 电话:2551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