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三级、四级残疾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长兴户籍(截止公告刊登之日已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
4.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 月4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残联综合大楼四楼办公室(雉城镇春楼弄36号)。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体检考察:按公务员标准执行。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结束后,在长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 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聘用人员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残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23834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