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为喀喇沁旗政务服务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喀喇沁旗政务服务局等单位公开招聘35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详见《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社会责任感;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7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截至本公告发布前具有喀喇沁旗户籍(含生源地或原籍为喀喇沁旗的毕业生)或虽无喀喇沁旗户籍,但正在或曾在喀喇沁旗服务的“六类”项目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身材坦露部位无纹身)、五官端正,无视听障碍。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含2019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培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lq.gov.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7日。 报名地点: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417室)。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应聘人员需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填写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填写的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张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
2019年4月18日发放《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阅卷工作结束后,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4、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分数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持《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复印件各1份。
2、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应聘人员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证上通知。
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成绩公示办法与笔试相同。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是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后的总分。
2、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七)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八)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自第一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培训
被聘用员工须接受培训,培训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有关礼仪、职业道德规定等培训,第二阶段由用工单位进行岗前学习。
四、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用工形式
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经研究后适时进行调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
用工形式: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时限: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具体签约期限另行确定)。
五、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