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红桥公证处是红桥区司法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证业务及事务。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公证员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公示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施;资格审核、面试、决定聘用由红桥公证处实施;体检、考察由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本市户口,年龄在22-35周岁(1997年4月9日至1984年4月9日)身体健康。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
4.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会计专业优先考虑,应届生可。
5.具有公证机构工作经历或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优先考虑,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定向培养为公证员,享受公证员待遇。
6.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公证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政治素质良好,具有大局意识、组织观念。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因重大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8.蓄意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及隐瞒其他事项的。
三、岗位职责
1.完成公证处内的公证业务辅助工作;
2.协助公证员完成公证调查、取证、现场办证等其他公证辅助工作;
3.适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4.完成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保险待遇
试用期间待遇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基础工资3850元/月,同时根据月创收情况发放绩效奖金,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与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遵循合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评定为合格的,续聘合同。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六、报考须知
发布公告、报名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址为www.cnthr.com。
(一)查询信息
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网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
报名在网上进行。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4月9日开始。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进行。报名时应首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设置密码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
(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和照片,特别是填写完整的户籍地址和现实际居住地址,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资格审核与面试
报名完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并打印)、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社险缴纳凭证、就失业证任选一项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将不予退还)。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4月19日9:00-11: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红桥区光荣道139号(红桥公证处)
资格审核合格后,具体面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监督服务电话:23267111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红桥公证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