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校管理教辅工作人员,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经省人社厅审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干事18名,辅导员5名,实验员6名,会计4名,资料员 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青海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形式
采取公开招聘形式。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备与所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缴费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9时至4月26日18时,审核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4月28日18时。缴费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4月28日24时。岗位网上调剂时间为4月29日9时至16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民族大学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并负责向应聘者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核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干事岗位、辅导员岗位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依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相应比例总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60%)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加试(写作)环节,并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和加试(写作)成绩相应比例总分(第一轮笔试成绩*40%+加试(写作)成绩*60%)由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最终,以总成绩(第二轮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聘用。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员、实验员、会计岗位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依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相应比例总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60%)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业务能力测试环节,并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相应比例总分(第一轮笔试成绩*40%+业务能力测试*60%)由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最终,以总成绩(第二轮成绩 *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聘用。
3.岗位要求精通汉藏双语的,须提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藏语文字测试,此测试只作为岗位招聘审核条件,不计分。
4.总成绩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无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加试(写作)成绩或业务能力测试高低确定;加试(写作)成绩或业务能力测试出现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
5. 各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聘用。
6.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
各岗位笔试时间定于5月18日进行,加试(写作)及业务能力测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29日至31日进行,各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5日至7日进行。
考核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民族大学组织人事处网站、青海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结构化面试的所有岗位考生,以信息公告通知的时间到我校人事处办理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2份;
(2)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彩印件各3份),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3份。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彩印件3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证明,并注明学习专业(方向)及预计毕业时间。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学校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今年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以及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八)办理手续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应届毕业生由青海民族大学人事处与毕业院校、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考生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后,上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就业报到证、本人档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或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学校将取消报到资格。
(九)试用期
报到上岗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其他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专业划分依据。此次招聘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学校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二)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六)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提前泄露试题、考官信息,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查看有关招聘信息。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 赵老师 余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18159
监督电话: 0971-8804617
网 址: HTTP://WWW.QHMU.EDU.CN/
邮 箱: qhmzdxzp@163.com。
青海民族大学
2019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