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号)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规定》(辽市政发[2016]3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才引进工作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辽市人才办发[2012]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拟为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为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6名。(详情见附件)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具体岗位条件与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表1);
3、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除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外,其他类别考生要求截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辽阳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引进。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4月28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19年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by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考核。拟于2019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形式:①党校教师的面试采取试讲办法,时间15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如果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数比超过4:1的比例,即先进行结构化面试,然后按2:1比例进入试讲。如果报名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数比低于4:1的比例,直接进入试讲。②幼儿教师的面试采取试讲办法,时间10分钟,所用教材为我市幼儿园现行《教师指导用书》大、中、小班教材。如果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数比超过4:1比例,分两轮进行,先才艺表演5分钟,然后按2:1比例进入试讲。如果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数比低于4:1的比例,直接试讲,并才艺表演。③信息中心公文写作人员的面试采取现场命题写作方式,时间60分钟。然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④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人员的面试采取结构化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共3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实际操作时间20分钟。⑤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时间10分钟。具体情况,以面试现场参加具体岗位人数与计划引进数比例为准。
(1)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19年灯塔市人民政府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应届生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开具《在校证明》(注明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类等字样)。以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另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被引进人员组织考察。并对拟被引进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拟被引进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引进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公示与引进。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引进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3个月(起始时间自引进人才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签约入职的,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引进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4、新引进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辽阳市事业单位引进合同书》正式引进;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5、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2297299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