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惠安县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惠安县医院编外医务人员31名。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⑵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⑶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⑷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http://www.chsi.com.cn/)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⒈临床药师1名。药学、临床药师专业,具备药士(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⒉药师2名。药学、临床药师专业,具备药士(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⒊心脑电图技师1名。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⒋检验技师1名。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⒌病案信息技术员1名。卫生信息、病案信息管理、卫生统计专业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⒍护士5名。男,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⒎护士20名。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医院从业经历者为佳,形象举止端庄得体,沟通能力强。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前提交毕业证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否则不能办理转正手续,视为自动解约。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可先投简历至邮箱haxyy0968@126.com,后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惠安县医院门诊楼5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68191015。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医院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惠安县医院招聘编外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二)考试
①考试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面试成绩占40%。考试工作由惠安县医院负责。笔试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采用问答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应聘考试须知”通知为准;
③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
①综合分数60分以上为合格,按得分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②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惠安县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③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④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备注:
(1)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四、管理与待遇
(一)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惠安县人才网公示。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待遇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二)管理
惠安县医院编外医务人员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由惠安县医院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两年(按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算起)。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595-87382105(县纪检监察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有按时到岗,应提前向惠安县医院人力资源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5-68191015 (惠安县医院)
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医院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惠安县医院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