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屠宰检疫协检员5名(编外用工),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办法
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岗位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热爱动物检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等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说明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将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操作培训和考核,试用期满根据其表现,适合工作的人员可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二)工作时间以夜班为主,安排食宿,待遇面议。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名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1号2号楼501办公室)。 联系人:吴丽华,联系电话:0574-89297885。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者需带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业务相关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网络报名者可将以上个人材料的电子版本和《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373348360@qq.com。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通过体检取得《健康证》的视为体检合格。
(四)录用: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合格人员中条件优劣依次等额递补。 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