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不嗜酒,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慈溪市户籍(以2019年5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6日以后出生),本岗位工作地点:观海卫镇;
(三)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2014年5月6日之前),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熟练驾驶技术,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及违章。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 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511室(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联系电话:63089069。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6)一寸免冠照1张。
4.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实践考试和面试。报名人员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
1.实践考试
实践考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实践考试以道路驾驶技术为主要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践考试合格成绩排前3名的人员入围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2.面试
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以仪态仪表、机动车驾驶知识、驾驶员相关常识应答等为主要内容。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实践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计算。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得分相同时,按实践考试得分高者列前。
(三)体检
体检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组织实施(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按总得分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或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布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