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局机关编外工作人员 | 1 | 男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
侨乡项目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1 | 女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工勤人员 |
侨乡项目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 1 | 女 | 会计学 | 大专及以上 |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青田户籍或青田生源;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招聘对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提供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一天)
3、地点。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办公室。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足5:1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二)考试
1、笔试:以综合写作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实行总分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入围人员通过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后,择优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着重考察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试用期满,胜任相关工作的,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青人社(2016)150号文件执行,试用期间如发现隐瞒其本人真实情况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39036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