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江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具体招聘专业、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要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察;(6)公示;(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报名
(一)注册、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5日9:00—5月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5月7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二次资格初审,二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5月8日9:00—5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缴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紧缺岗位的缴费人数不足招聘指标2倍,其他岗位的缴费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时,将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指标。
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5月16日09:00—5月18日9:30。
已确认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主要为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最终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其中招聘指标15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岗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要求为硕研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社会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六、面试
(一)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二)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该岗位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七、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再相同,进行加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察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九、公示、录用
(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区卫生计生局)(http://www.nbjb.gov.cn/art/2018/1/11/art_111982_5792481.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弄虚作假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将审核考生个人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由于体检和考察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会商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十、报名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考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卫生健康局,0574-89187652,传真:89187624。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电话:0574-89184622。
本简章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