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安排在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禅城综合执法支队工作,招聘人数2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要求
(一)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服从安排,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好的统筹协调能力;
(三)户籍不限,男性,经常值夜班;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五)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有C牌及以上的驾照,3年及以上驾龄,且会开手动挡位的汽车;
(七)专业要求:计算机、法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教育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
四、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约8万/年(含五险一金)。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如对该职位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按“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把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材料发送到邮箱:1392719313@qq.com,联系人:招先生,电话:0757-82597601。
六、资格审查
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参加笔试、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时间1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进入面试的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持有效证件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禅城区委宣传部和相关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录用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
(三)使用情况:新招聘合同工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入职,超过指定时间不入职者将取消录用资格。新招聘合同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安排,实行试用期制,为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