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等有关规定,经请示区委、区管委会同意,空港区卫生计生局决定于2019年5月赴嘉应学院医学院公开招聘卫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范围、应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揭阳空港经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5家医疗卫生机构,共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44 名。具体岗位要求及人数见附表《2019年空港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紧缺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
2019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请于2019年5月6日至5月8日下载《揭阳空港经济区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揭阳空港经济区卫计局办公室邮箱:kgwjrs@163.com。
2.现场投档确认:经网上报名后的应聘者应于5月10日上午8:30—12:00到嘉应学院医学院现场投档确认(不接受未经网上报名进行现场投档的毕业生)。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同时报考同一单位的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应聘者本人到场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空港经济区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相片、一式二份);
2、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者提供);
3、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三)资格审核
面试报名小组成员分组接受应聘人员报名,通过与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初步审查报名的有关材料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由空港区卫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空港区人社局负责监督。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人员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50分、分析能力20分、表达能力20分、言行举止1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11日组织进行。
面试地点:嘉应学院医学院校园内。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应聘者。应聘者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评委构成
本次面试评委将根据报名情况设若干个评委组,每组设评委七名,其中主评委一名,评委由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随机抽选卫计系统专家库的人员组成。
(四)面试成绩评定
七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得分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
(五)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考虑;同等学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中专业知识部分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且愿意聘用的考生递补。协议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违约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拟聘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空港区卫计局办公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空港区卫计局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综合医院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考生的体检工作,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空港区卫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等资料。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对考察人选的学生(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空港经济区卫计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空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揭阳空港经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http://zwgk.jykgjjq.gov.cn/openInfo.action?depCode=707757242) ;空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揭阳空港经济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zwgk.jykgjjq.gov.cn/openInfo.action?depCode=090126917)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空港区卫计局报空港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
若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被聘人员至少需在空港区卫计系统服务满五年(包括试用期)。
招聘咨询电话:揭阳空港经济区卫计局 0663-8779197
揭阳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3-8785166
揭阳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空港经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