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9号)精神,进一步充实我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力量,加强镇(街道)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党建组织员(需服从组织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的党建组织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到各镇(街道)。党建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基层党建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基础工作台帐等党务工作,以及上级组织部门、各镇(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薪酬待遇
村级组织员的薪酬待遇与社会保障标准参照乐昌市村(社区)“两委”干部相关标准执行,2019年每月补贴2700元(含个人养老保险部分),计划到2020年人均每月补贴300元,纳入市财政预算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符合《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的通知》条
件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组织和党务工作经验的中共党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熟悉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原则上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中选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历年粤东粵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三)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干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9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乐昌市委组织部组织组
地址:乐昌市广福路49号市政府大院二楼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751-5553761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招聘,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19年乐昌市招聘党建组织员考生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须本人签名1份
5.退役军人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五、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及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笔试以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请于2019年5月20日-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委组织部组织组领取准考证
3.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自行到乐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echang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问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招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的后果自负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长为15分钟。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六、体检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岀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乡镇(街道)任职。党建组织员任期与村级“两委”干部任期一-致(注:具体参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各镇(街道)与党建组织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任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工作调整的,解除关系。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岀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