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青海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2]192号)、《关于确定省级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通知》(青卫人[2018]8号)精神,现向社会公开预选各专业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注重人员的综合素质。
预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预选岗位及要求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各科室人员需求及省级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此次共预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19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青海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预选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预选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四)学历要求:
1、医师岗位:需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人员需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已进入规培。
2、其他岗位: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特殊专长或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一般不应超过30周岁。报考急缺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和其他要求。
3、报考医技、药剂岗位,年龄一般不应超过25周岁。
4、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应超过25周岁。
四、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
博士研究生可直接通过“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引进为拔尖人才,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可享受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相关人才待遇。职称晋升根据《关于在青工作高学历人才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在青工作高学历人才职称评审认定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邮件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之前,可发送邮件至邮箱:qdfyrsk@126.com(以邮件发出时间为有效时间)。
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同仁路29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四楼),联系人:索老师,联系电话:0971-616203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供《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人员预选报名表》(可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qhuah.com/html/8096571923.html下载或现场领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不能现场报名的人员,也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qdfyrsk@126.com。
3、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预选资格。
六、考试事项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进入考试程序,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予以公示。
(一) 笔试
1、笔试根据预选职位的要求,考察报考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其他专业考试内容以相应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采取考核的方式。
5、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报考人员取消预选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品德及价值观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
(三)成绩并列处理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先按招预选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本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预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的资格。
考察工作在医院纪委监督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除对报考人员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预选资格。
八、签订意向书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公布预选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签订意向书。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发现问题、自动放弃的,取消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