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二、用工性质和待遇
医保经办窗口岗位为辅助性用工,录用后执行建德市财政局核准的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建德市户籍;
2、政治合格、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党纪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及不良社会影响;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医保事业;
4、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沟通,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5、年龄: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8时30分—5月10日下午17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工作日受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填写《建德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为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建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科)。
联系人:吴菁 联系电话:64721796 13695797427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建德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面或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报名者。
3、笔试:卷面分值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应试者须独立完成。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如有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短信)参加面试,如发现有冒名顶替的,取消考试资格。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聘用:考核合格者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建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由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建德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作假或填写不实等相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此次招聘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建德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