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单位 |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学工部 |
男辅导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6 |
男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男生公寓 |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男性;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 |
女辅导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3 |
女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女生公寓 |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女性;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 | |
梅山校区男辅导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男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梅山校区男生公寓 |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男性;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 | |
校医院 |
检验师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承担各种临床检验工作 |
医学检验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历届生;拥有医学检验技士执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内科医生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承接梅山校区师生内科门急诊各种临床医疗工作 |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历届生;拥有内科临床医师执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对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
校党委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处/共建办公室 |
事业规划与统计评估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 |
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统计分析办学数据、开展办学绩效评估(需经常出差调研,适合男性) |
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管理方向)、高等教育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注:历届生的学历(学位)、党员和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学生证、学校推荐表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等教育管理方向需提供院校研究生培养机构出具证明并盖章。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程序
(一)学工部辅导员岗位的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学工部辅导员岗位采用中国宁波人才网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5月10日9时—2019年5月13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14日9时—2018年5月15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5月17日9时—2019年5月20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报考需笔试岗位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5月30日9时—2019年6月1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
各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校医院和党委政策研究室的其他专技岗位的报名程序
校医院和党委政策研究室的专技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宁波大学人事处(宁波大学安中大楼403室)。
(2)联系方式: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叶老师。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写《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此表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因本次校医院岗位与市卫生计生委属医院同步进行招聘,所以已填报其他市级医院的考生不要同时应聘宁波大学校医院。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本次校医院和党委政策研究室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公布。
(7)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学工部辅导员岗位和校医院的岗位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党委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处/共建办公室事业规划与统计评估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笔、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学工部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日9:00-11:00,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校医院的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每门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笔试每门课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详见于5月底或6月初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学工部辅导员和校医院的岗位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党委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处/共建办公室事业规划与统计评估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学工部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校医院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即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4)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学工部辅导员和校医院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党委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处/共建办公室事业规划与统计评估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3、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人事处(风华路818号)
咨询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
宁波大学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