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西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面向杭州市区入伍的退伍士兵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2名,文新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灵隐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2、热爱工作,热心服务,恪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常住户口;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6、学历、对象等条件详见《西湖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三西路18号)8楼818会议室,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毕的《西湖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人武部出具的《杭州市区入伍退伍士兵身份证明》原件(附件3);
4、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时,将酌情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名。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告知面试时间、地点。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各镇街中队缺岗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2、招聘岗位系编外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工待遇执行。工作性质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配合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
3、公告等相关信息发布唯一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门户网站人社专题栏目(http://www.hzxh.gov.cn/col/col1368377/index.html)。咨询电话:0571-85152502,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报名期间与双休日除外。
4、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