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详情
1.岗位名称:环保部经理1名。
2.岗位职责:负责ISO体系、环保法律法规、表面处理企业产品基本生产流程、废水处理站内各工序的各种设备及生产工艺控制和管理;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建设、环保监督、表面处理企业(车间)和废水处理站管理等工作,参与技改协助等工作;负责环保工作,组织、计划、实施及跟踪管理。
3.招聘对象和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熟悉表面处理行业工艺流程及设备特性;具有3年以上表面处理或电镀废水处理企业一线生产管理或环保管理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化工、生物、环保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应聘者具有行业5年以上行业工作经历且在中层岗位任职2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验、年龄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6月8日。
4.工资待遇:岗位年薪为人民币15-30万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楼1102室;联系人:郑娜;联系电话:0574-65739590。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网上信息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需国家承认学历)、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前来报名。
4.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网上信息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招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考察办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招考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4.录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如无合适人选,允许招聘职位空缺,本单位可缩减或取消录用名额。
2.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工作受象山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2936。
五、网上信息
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象山人才网http://www.nbxsrc.com;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xsedz.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