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总量控制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报考教师类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辅导员类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5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23日11:00—5月29日16:00。
报名网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rzpt.cn/news/zzjg.php/group_id/20)。
1.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23日11:00—5月29日16:00。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工作组,在统一时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集中资格初审,按要求严格审核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确定初审合格人选。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23日11:00—5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在查询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6月20日9:00—6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
本次招聘考务费的收取标准:初试每人40元,复试每人70元。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及时提交我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目录等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有担任过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担任过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
6.提交《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初试
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复试范围。
根据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初试的人员。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初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地点及要求见初试准考证。
(二)复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复试人选。进入复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试人选。
复试采用试讲、答辩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复试人员的专业教学、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复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复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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