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职位公布
2019年5月13日起,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方式,所需报名材料一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nyjzz123@126.com。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带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荔湾区南岸路92号南源街道办事处二楼工青妇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吕先生,许小姐,联系电话:020-81839010。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填写《荔湾区南源街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需提供)及扫描件(网上报名需提供),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网上报名需提供电子版)。(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核: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南源街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理论、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人选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且正式入职的,体检费由本单位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由街党政办公室成员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八)确定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荔湾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四、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
按照穗组字〔2018〕37号文有关精神,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三)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南源街党政办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0-81831389)负责监督。
南源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