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2019年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说明
序号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岗位 |
岗位要求 |
1 |
思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史、法律、哲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2 |
思政教师 |
承担思想政治教学工作,中共党员,有高校教学经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优先;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者以及有关教学、科研获奖者优先。 |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收。
报名时间:5月14至6月14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初审审查的对象将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者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试讲、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根据面试成绩与岗位招聘数量安排体检。统一组织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体检通过者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考察。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00431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6815962056742012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