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职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录对象
凡参加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均可报考,已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得报考。
本《公告》附件“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6日12:00—5月20日18: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5月16日12:00—5月21日18:00。
(三)后续环节5月22日22:00详见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告
四、招录工作程序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成绩认定、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
(一)报名、笔试成绩认定、资格审查
1.职位查询
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职位汇总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5月14日以后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进行查阅。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通过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监狱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笔试成绩认定
报考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考生须有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以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为准。报考南疆第一、二、三师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报考第六、八师和兵团乌鲁木齐监狱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5分。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5月10日12: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4.资格审查
兵团监狱管理局负责第一、二、三、六、八师监狱和兵团乌鲁木齐西山监狱职位的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电话、传真、邮箱详见附件4),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笔试成绩单截图等材料。
报考人员将所需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或传真(请各位考生务必发送后进行电话确认)。
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可如期毕业)。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兵团选派生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连队“两委”成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5月16日至5月21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职位取消
对无人报考的职位将取消招录计划,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5月22日2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7.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5月23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示。
(二)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组织:第一、二、三、六、八师监狱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兵团乌鲁木齐监狱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数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参加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兵团监狱管理局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报考本系统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未能提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
(八)递补
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相关政策
(一)学历和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二)南疆工作补贴
工作地点为南疆兵团第一、三、十四师职位的报考人员上岗后享受南疆工作补贴。
六、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监委:0991-12388
七、招录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位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凡进入考察环节放弃的考生,将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在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
5.本次公务员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兵团公务员局:0991-2890637
兵团监狱管理局:0991-882076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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